允许排放到生活污水网络中的废水质量组成由订户的废水处理合同和技术条件确定。
生活用水下水道 |
数值(不超过) |
-pH值 |
7,5 |
-生物需氧量5 |
450 毫克 /立方分米 |
-化学需氧量 |
960 毫克 /立方分米 |
悬浮物 |
500 毫克 /立方分米 |
铵离子 |
56 毫克 /立方分米 |
总氮 |
70 毫克 /立方分米 |
总磷 |
20 毫克 /立方分米 |
矿化 (干残渣) |
800 毫克 /立方分米 |
氯离子 |
120 毫克 /立方分米 |
硫酸根离子 |
80 毫克 /立方分米 |
合成表面活性剂 |
15 毫克 /立方分米 |
订户对公园总网络排放的生活废水的实验室控制是在与生活污水系统网络连接的点进行,通过从控制井中取样以根据废水确定废水的质量参数。与订户技术规范中指定的阈限值。
如果排放的废水超过了废水中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浓度,则订户应赔偿因过失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书面损失。
为了实现自动控制过程和进水废水净化过程的调节,沉淀物和水流以及所供应空气体积的控制,废水处理厂里安装了所需要的流量计和传感器,用于在净化阶段对废水的质量进行分析控制。
为了从整体上分析处理设备的净化和操作程度,以及防止废水过量排放,我们一直对废水处理技术过程进行实验室监控。
排放废水的实验室控制按白俄罗斯共和国环境法规规定的频率进行。(EkoNiP 17.01.06-001-2017“环境保护和自然管理。 环境安全要求”)。 明斯克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发的《特殊用水许可证》中规定了允许作为废水的一部分排放到地表水体(乌沙河)的污染物的许可排放标准。
化学及其他物质名称 |
排放到地表水体中的废水中污染物允许浓度,毫克 /立方分米3 |
氢离子浓度指数(pH值) |
6,5-8,5 |
生物需氧量,毫克02 /立方分米3 |
20 |
化学需氧量,毫克02 /立方分米3 |
100 |
矿化 |
1000 |
悬浮物 |
25 |
合成表面活性剂 |
0,8 |
铵离子,MrN/立方分米3 |
15 |
总氮 |
25 |
总磷 |
4,5 |
硫酸根离子 |
100 |
氯离子 |
300 |
实验室控制的目标是位于废水排放站上游的背景部分和位于废水排放站下游的控制部分的乌沙河流地表水。 采样位置显示在示意图上。